宜章县志愿者(义工)协会积分考核办法(试行)
1、参加义工联合会活动,每小时计1分,若活动所需费用为AA制则按10元1分另加分(不足10元部分按四舍五入计算)。
2、参加内部交流、会议、培训等活动每次计1分。
3、参加文艺演出、主持文艺演出另加1-2分。
4、成员向本组织捐款,按10元计1分换算,不足部分按四舍五入计算
5、活动提议、先期踩点、外联者加2-4分。
6、活动策划、组织、负责人酌情加3-7分。
7、成员为组织提供相关资源,如场地、物品、交通工具等,依据其提供相关资源在活动中的重要程度适量加1-5分。(由参加活动的理事会成员讨论决定)
8、理事会成员参加管理会议1次加2分。参与组织管理和日常工作的按相应责任程度给予相应加2-5分/月。
9、成员对组织有特殊贡献的,经理事会讨论批准给予追加适当积分。
10、成员对组织建设提出建议并被采纳的加2-4分。
11、成员以义工联合会名义参加重大社会公益活动(需事先经理事会认可)加2分,若取得名次另加1分。
12、为义工开拓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在义工工作中有杰出贡献者,经理事会研究适量加3-5分。
13、成员带领团队参加义工活动的,加1-2分。
14、理事会成员未请假不参加会议(含网上会议),每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相关会员未请假不参加会议每次扣1分。
15、成员言行、举止违背社会公德或严重影响义工形象的,每次扣3-5分,情节严重的清出义工联合会。
16、未经理事会同意,成员以义工联合会名义发布与开展活动及以义工名义谋私,扣5-10分,情节严重的清出义工联合会。理事会成员连续3次请假不参加会议的按2分/3次扣分。
17、成员泄漏服务对象资料及理事会成员泄露会员有关资料,违者扣2-5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清出义工联合会。
18、理事会成员、会员对分配的工作任务消极推诿的,每次扣2-3分,接受任务后不能在预定时间内落实的,每次扣3-5分。
19、成员未经理事会同意接受媒体、官方和其他机构的邀请、访谈或者采访及未经协会授权代表协会向媒体公布任何有关义工联合会的新闻或报导,违者扣2-5分,情节严重的清出义工队伍。
20、以义工名义向会员借物借款不按时归还者5-20分,情节严重者清出义工队伍。
21、按季度公示个人成绩,每一季度评出优秀义工2名,一年度评出优秀义工10名。给予相应精神或物质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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